(十) 时光荏苒,日子该咋过还咋过。于京庆和于爱叶是如此,刘大汉和于爱花也是如此,村里虽有风言风语的,但是谁也不敢敲锣打鼓地在人前乱嚷嚷。人家两家人,从来就像是一家人,于青烨和于青华把大姨和大姨夫的家看做是自己的家,想干啥就干啥,想吃啥就吃啥,外人都看在眼里,也只有羡慕的份儿。 由于于爱叶管教的松懈,于京庆和于爱花又宠爱有加,刘大汉压根儿就不管,因而于青烨在村里和学校里只要是好事儿绝对跟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只要是调皮捣蛋的破事烂事儿肯定少不了他。 人家山里种的关东瓜,有半大西瓜大的时候,他能带领一帮小子拿刀子给人家割开一大块,掏出瓜里的秧子,拉上一泡屎,然后再把割下的瓜皮按上去,最后还要题上字,用刀子在瓜上划上歪歪斜斜的仨字“爷爷造”。 在课堂上,老师在黑板上写东西的时候,他就掏出弹弓包上早已准备好的小石子打到老师的后背上,然后一本正经地装着在学习;至于往女生抽屉和书包里放青蛙、蛤蟆之类的东西,那是家常便饭;有时候老师根本就不知道他去哪里了,去他家里找,他妈说吃完饭背着书包就走了。于青烨犯了错,老师揪着耳朵教育他,他就央求说再也不敢了,第二天早把自己的承诺忘到了脖子后面了;老师揪耳朵揪疼了,于青烨就会说:“等着吧,让俺姨夫拿手枪崩了你!” 于青烨光一二年级就读了四年,背算术的小小九都是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一四得四……写作文最多的也没超过五十个字。他写的作文《我的爸爸》一共三十个字:“我爸爸叫刘大汉,是村里最大的官,不爱说话,真有劲,对我还不如俺姨夫好。”老师说别看这家伙写得还没有兔子尾巴长,可是这观察力挺高啊! 于青烨是最后一批推荐上高中的。那个时候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学生不必考试,由村里推荐,去高中读书的都是贫下中农的孩子,不管学习好歹,当然是由村里党支部说了算的。 于青华在她哥哥读高中的时候刚刚读初中,他的模样极像了于京庆,但是身材却像于爱叶和于爱花,而她的性格脾气却是特别像她大姨于爱花,很有女人味儿。于青华的学习比她哥哥强百倍,但是在班级上属于中下游,考高中基本上是那个连想都不必想的事儿。 八十年代初,各个公社都成立了公安派出所。于京庆从外公社调回了高山镇公社派出所出任首任所长,这是他人生最辉煌的时刻,呼风唤雨,天马行空。虽然快到了退休的年纪了,但是照样风风火火地干工作,也照样霸道无比,不减当年。这些年,于京庆也觉察出刘大汉和于爱花有不正常的关系,但是他也是睁一眼闭一只眼,装聋作瞎。也许他觉得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儿子女儿都大了;也许他良心发现自己和于爱叶做得有些太过了;也许他觉得家丑不能外杨,如果再弄出点事儿来,对儿子女儿不好;也许他也知道刘大汉早已翅膀硬了动不得了。总之,两个家庭是相安无事,照旧如初。 刘大汉早就不怕于京庆了,不怕他的手枪,也不怕他的大烟袋,因为现在的刘大汉不光在村里坐稳了地位,在公社里也是极有影响力的支部书记,而且自己的见识丰富了,政策把握得准,学法懂法了,更主要的是公社和村里的人都对他评价很高,都拥护他。但是,刘大汉还是谨慎小心,绝对不去无事生非,更不会去跟于爱叶和于京庆发生正面冲突,他只是默默地做他自己的,任凭谁都不会知道他葫芦里到底是卖的啥药。 于京庆知道自己再有几年就要退休了,人一走茶就凉,所以决定给于青烨先把娶媳妇的房子盖起来。他跟刘大汉商量,房址由他来选,盖房子的一切材料由他来准备,钱也由他来出;刘大汉只负责在村里找人来帮忙盖房子,包括泥瓦匠和木匠。刘大汉表示同意,这个事儿,刘大汉必须同意,也必须出面干,无论从那个方面说都是必须的,他心里比谁都清楚。 于青烨高中毕业后,也参加了高考,不仅是名落孙山,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也在于京庆和于爱叶的意料之中,因为自己养了个啥玩意儿他们比谁都明白,但是绝对不能让儿子窝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山沟沟里。于青烨这文化水平干不了重要的好工作,更干不了技术工作,只能去工厂当工人。于是,于京庆利用自己的关系把于青烨安排到了半岛都市一个大型合成革厂里当工人去了。 于青华考高中距离录取分数线差一百多分,于京庆只能亲自去找高中的校长要了一个名额,她才成了一所普通高中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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