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一九七一年秋天,那个“敬爱的副主席”在蒙古国摔死了,一批老干部出来工作了,上上下下调整的不少。 这一年底,于京庆调往了临近公社去了,仍然做他的公安特派员,不能天天回家了,只有星期六晚上回来。 于青烨读小学了,他和妹妹于青华很幸福,不是一般人家的孩子能比得上的。于京庆一个月六七十块钱,还有残废补足,于爱花和于爱叶两家跟一家没啥差别,都不缺钱花,所以两个孩子的吃穿花销都是上讲究的,不是寻常人家能比的。 于爱花从来不去生产队上参加劳动,村里没有一个人敢说三道四的,人家男人当年那是提着脑袋打天下的;于爱叶也不去生产队上参加劳动,一是沾了“大烟袋”于京庆的光,二是刘大汉也是村里的干部,照样也没人说啥。刘大汉的工分是村里最高级别的,一年4200工分,每个月于京庆再给个三十二十块钱的,所以家里物质生活也是村里的富裕户。 刘大汉也在这一年的年底支部改选中接了老书记的班,成了村里的一号人物。刘大汉本来就喜欢读书,当了村支部书记后,更有机会读到更多的报刊杂志啥的,晚上一读就是半宿,反正他自己一个人睡一间房子,也不影响别人。后来,刘大汉迷上了法律书籍,宪法、刑法、婚姻法、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他能找到的法律书籍都反复地读,仔细地琢磨里面的条条款款。这样,刘大汉对上面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就不是一般农村基层干部能比得上的,在实际开展农村工作中总是得心应手,甚至走到了其他村子的前边。 在公社里开会也好,讨论问题也罢,或者是外出参观学习,刘大汉不仅少言寡语,轻易不表态,更不会出风头胡说八道。但是,公社里的领导让他发言的时候,他就会不紧不慢娓娓道来,有理有据,让听者不得不从内心佩服他。全公社最头疼的就是计划生育的事情,刘大汉把于家庄村搞得没有一户违反计生政策的,成了公社的一面旗子。因此,刘大汉不光在村里的威信高,就是在公社里也是百里挑一,被誉为“农村工作的实干家”,公社的现场会都是在于家庄召开的,可见刘大汉已是今非昔比。 刘大汉的翅膀硬了,心里的底气就足了。他对于京庆还是有些顾忌的,虽然于京庆已经不在高山镇公社干公安特派员了,但是他毕竟是公安局方面的人,又干了这么些年的公安工作,身份也有点特殊,尽管刘大汉对法律知识研究得比较熟知了,小心行事是应该的,所以于京庆回家来找于爱叶的时候,他还会像以前一样走开。 刘大汉在自己家里,可就不像从前那样唯唯诺诺的了。虽然他和于爱叶互不搭理,一年说不上几句话,做事儿不必再看于爱叶的脸色,也不请示商量,更不必汇报。这一点,于爱叶也感觉到了,但是她本身这么些年对刘大汉没尽过妻子的义务和责任,她又能咋的?她向“大烟袋”诉苦告状,于京庆说只要他不闹事儿,好好拉巴着两个孩子过日子就行了。刘大汉心里特别清楚,按照现在自己在村里和公社里的威信与影响,只要不违法犯罪,别说于爱叶搬不倒自己,就是于京庆也是猴子吃芥末,只有干瞪眼儿的份儿。 结婚这么些年了,除了那次“强奸”于爱叶,刘大汉再没捞着沾沾女人的身子,都是自己折腾自己,用自慰的方式解决生理需要的问题。他一直都在卧薪尝胆,不断用越王勾践的故事来激励自己,尤其是他当上村干部以后更是如此,他似乎看见了未来的曙光;他坚信“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更是坚信不是不报而是时机未到的理念,但是他依旧一如既往地不显山不露水,生怕别人看破他的心事,特别不能让“大烟袋”于京庆觉察出啥来。 刘大汉依旧是少言寡语,不会多说一句话,该干啥干啥。在家里,不闹事儿,别人都认为他是个好丈夫、好爸爸,是男人的典范,妇女们都让自己的丈夫向他看齐;在村里,工作干得有声有色,对村里人有求必应,只要不违纪不违法都能帮助村人解决问题和困难。 村里一对结婚七年的小夫妇干架了,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干架的原因就是因为刘大汉。这家男人好吃懒做,回到家还要装大爷,让媳妇伺候自己,稍不如意就横挑鼻子竖挑眼儿的,他媳妇儿就让她学学刘大汉。每每争吵起来,他媳妇儿都拿刘大汉说事儿,让他向刘大汉看齐,时间长了,男人醋意大发,终于忍不住了,于是就下了手打老婆,老婆一气之下撂下孩子撒腿儿跑回娘家了,扬言非离婚不可。 小伙子傻眼了,来求刘大汉,刘大汉拍拍他的肩膀说道:“生在福中不知福的玩意儿!” 刘大汉亲自出马,带着小伙子去把那个小媳妇儿请了回来。有一次,那个小媳妇儿在没人的地方遇到了刘大汉,含情脉脉地邀请刘大汉去她家里,刘大汉笑笑说:“谢谢,村里有事儿,忙呢,再说党员干部不能乱串门子的!” 刘大汉心里清楚那个小媳妇儿叫他去自己家里的用意,他能不想去做那事吗?他特别想,他下身那家伙都蠢蠢欲动了,但是他却堂而皇之地拒绝了她,因为他知道不能因小失大,千万不能坏了自己的大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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