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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我外祖父家里很穷,仅有一、二亩山岭薄田。外祖父又是个不愿在田地里流汗的主儿,一年到头在外面漂着,有时做点小买卖赚个三瓜俩枣的还不够自个吃喝的,再有时做点正人君子不齿的事儿来糊弄自己那张嘴,反正是说话做事都是怪怪的,跟一般人有点不一样,压根儿就不顾家里的老婆孩子,用现代人的说法叫没有责任心、不管家,甚至有些时候连他自己都懒得顾。我记得“文革”前,有一次我跟着母亲去看他,那是天刚入夏的时节,他老人家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在院子里晒太阳,虱子在他身上到处跑,我跑上前用小手去捉,母亲把我拉回来并数落他老人家说:“你人能吃能喝的,又能动弹,不能将身上衣服上的虱子药一药吗?讲讲卫生干干净净的!”他老人家又把那满是虱子的衣服穿上身上,不紧不慢地说:“你怎么知道我没葯?我连我自已都葯过!我听人说用鸡蛋炒糖精吃能死人,那天我炒了鸡蛋又放上了白糖吃了也没死。”我母亲当时气得脸都白了,拉起我就走。后来生活富裕了,我才知道炒鸡蛋加白糖那是一口美味儿。
外祖父不管家,家庭的重担就落在外祖母一个人身上。那时候,不兴离婚,交通、通讯条件更不象现在这么发达,有什么事也找不着外祖父,等他回家也不知是猴年马月了,幸亏外祖母娘家人旺,兄弟姊妹常来帮忙。这样的境遇,人能不上火生气?上火生气就多得病,旧社会别说沒钱治即使有钱医疗条件也不行,因而外祖母在三十左右就去世了,撇下了还在吃奶的三姨。我母亲对此耿耿于怀,记忆犹新,一辈子看不起外祖父,外祖父死时,我母亲一眼泪都沒有,一声没哭过,我母亲说不值得哭,要哭得先看看是什么样的人!
我母亲就出生并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中,这是她无法选择与无力改变的。在家中,我母亲是老大,二姨比母亲小三四岁,三姨小六七岁,外祖母去世后三姨无法养活送到了堂叔伯外祖母家里抚养成人,因而母亲视堂叔伯外祖母如同生母一样,一直喊堂叔伯祖母为娘(喊外祖母为妈),孝敬堂叔伯祖母离开人世。就是我,到现在也与堂叔伯祖母的孙子——我的表兄弟们保持着永久的联系与走动,尽管我的舅父——他们的父亲早已离开了人世。
母亲在六岁时,坚决反对给她和二姨包脚(旧时给妇女裹脚)。母亲质问外祖母:“为什么要包脚?包脚弄得人遭罪有什么用?”外祖母是生长在大山深处的农家妇女,从沒走岀大山一步,外边的世界有大、有什么变化,她都不知道,她也不想知道,因为压在她身上的负担太重了,她只想让自己和女儿们能吃上口饭。外祖母只能说:“包脚是为了脚小好看,三寸金莲嘛,将来找个好女婿好婆家!”母亲说:“妈,你包脚,脚小,好看吗?你找了个好女婿吗?我们坚决不包脚!我们这里一出家门就是山就是沟,包了脚能上山种地吗?你看你自个上山种地遭多少罪啊!”外祖母也觉得女儿的话不是沒有道理,但历来养成了等别人拿注意的习惯,说:“等问问你爹和你姥爷吧。”母亲硬气地说:“问我爹干什么,他管过咱娘几个什么来着的?他叫包,我也不包!除非他能在家种地好好过日子,他能吗?他会吗?我姥爷最疼我,会依顺我的。”是的,母亲在孙子辈中最大,八个多月就会走路,十二个月就能说话,稍大一点伶牙利齿的,说话抓理儿,做事儿不卑不亢的,深得其外祖父的喜爱。就这样,我母亲人生中的第一次抗争胜利了,也保住了她那以后为革命、为乡亲东奔西走的双脚没受到封建陋习的戕害。
外祖母去世后,母亲带着二姨,在亲戚、乡亲和堂叔伯外祖母的帮助下,艰难生活了八九年。春天,往地里挑粪、刨地、播种;夏天,间苗、锄草;秋天,往家收庄稼、脫粒、播种小麦;冬天,砍柴拾草,筹划来年。这些生计落在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身上,是多么的艰辛啊!可是,母亲硬是挺过来了!后来,我母亲说,那段生活磨练了她的意志,让她养成了不怕困难克服困难的好习惯,更让她学会了理解别人、帮助别人的好传统,为她以后的革命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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